RFP 或 RFQ 应包括用于评估提案和答复的因素。这些因素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提案人的价格、经验和资格、提案的质量和成本效益以及提案人满足 RFP 中所述的系统要求的意愿和能力。评估应由系统 SCM 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主持的委员会进行,委员会成员包括来自相应系统附属机构的代表和系统 SCM 主任指定的其他人员。为获得最佳和最终的答复或提案,可要求部分或所有答复人或提案人进行陈述和/或提交对其答复或提案的澄清或修订。评估委员会应记录评估结果及其建议。在评估过程中,不得向竞争提案人披露答复或提案的内容。